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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师院纪发〔2023〕1号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4-04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已经校纪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

  评估专项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州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开展硕士学位

授予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

评估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高效推进实施国发2号文件的有关部署,凝心聚力,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学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与顺利通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拟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3月至相关工作结束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

 一看申硕建设办公室(申硕办)作为牵头单位是否做好申报的日常基础性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是否组织开展学校及各申报点的申报与过程管理工作;是否与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科研机构沟通协调到位;是否对各申报点的相关工作按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是否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参与协调、服务和解决,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二看各申报点是否认真准备,切实做好本学位点申报材料的填报、撰写与审核工作;是否与其他部门、学院密切配合,整合协调人员、项目、成果、获奖等的归属;是否按申硕办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是否按要求推进申报各项工作。

 三看各职能部门、学院、科研机构是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力配合,协同做好申硕各项工作;是否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一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是否做好组织、协调、处理审核评估工作的日常事务;是否总结凝练学校综述材料(含特色亮点);是否对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学院评建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梳理、查找评建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是否建立评建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在整个审核评估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参与协调、服务和解决,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二看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评建宣传工作组是否对全校评建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评估工作,做好全校师生的宣传动员。人才培养过程评建组是否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评建工作;是否组织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技能训练等基层教研活动;是否修订完成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材料。教学资源与利用评建组是否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园环境、实习基地等进行大检查,确保教学设施完备,运行规范,营造文化氛围;是否做好专家进校考察的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培育、遴选工作。教师队伍评建组是否组织全校教师学习评估知识;是否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生发展评建组是否做好学校学生理想信念、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等审核评估指标和要点的评建工作;是否组织全校学生学习评估知识;是否对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安全、文化氛围等全面检查与建设;是否做好学风建设工作。质量保障评建组是否对各教学单位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报告等进行专项检查评估;是否根据工作需要,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整理和存档情况进行检查等。

 三看各教学单位是否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和各自工作职责;是否按照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体要求,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措施;是否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等各类材料的收集,确保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顺利完成。

 四看各单位是否把握好每个审核重点的内容、形式以及所应提供的支撑材料;是否分阶段及时总结评建工作,做好评建工作日志,对有关评建工作的会议、决议等做好记录;是否做好评建工作资料档案管理。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

 纪检监察机构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紧紧围绕申硕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两项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暗查暗访、座谈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帮助打通难点堵点。监督检查组至少开展3次以上工作,由各组组长根据进展情况自行确定检查时间,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本单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建议、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重要情况等方式,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监督分组

 1.第一组

 组    长:韩兵兵(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

 副 组 长:余乐正(研究生院院长、科研处副处长)

 组    员:聂  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学生发展评建组、质量保障评建组、重点实验室,抽查2个二级学院

 2.第二组

 组    长:刘俊伶(校纪委委员、计财处处长)

 副 组 长:任翠娟(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主任)

 组    员:龙见熙(纪检监察室信访案件科科长)

 监督单位:申硕建设办公室、人才培养过程评建组、教学资源与利用评建组、教师队伍评建组,抽查3个二级学院

 3.第三组

 组    长:赵  刚(校纪委委员、后勤处处长)

 副 组 长:邓  琴(教务处处长)

 组    员:王  莹(纪检监察室监督科科长)

 监督单位:评建宣传工作组、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评建组、教学成效评建组,抽查3个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站在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把握相关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二)压实监督责任。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经组长审核同意后于监督检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管理员邮箱,基层纪检委员监督工作情况及时通过“智慧纪检”平台报送。

 (三)确保工作成效。相关单位根据检查组反馈情况和纪检委员监督建议,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推动整改,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导向,既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保护有闯劲、敢创新、能担当的干部,不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五)严肃监督纪律。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纪律,认真落实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要求,结合所监督检查的单位部门特点,在一项项具体工作中,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权利。要注重提升精准发现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的能力,善于深层透视,抓住本质、直击要害,提升监督的穿透力,不断增强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的能力。

 联系人:龙见熙;联系电话:0851-85811044、1388556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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