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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面开展行风民主评议 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 2012-05-23 点击量:

教育部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牵头组织实施了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这次评议工作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坚持科学民主评议原则,引入社会民主评议机制,采取评议组评议与群众民主评议、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现场调查访谈与网络调查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5个行风评议组对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教育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和量化考核。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依托调查联盟系统,随机对遍布全国93个县(市、区)的1.9万名基层群众进行民意调查。调查人群覆盖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社会不同群体、部门及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基层群众,确保了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民主评议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比较认可,72.7%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教育行风很好或比较好,74.3%认为教育行风建设较以往有很大或较大进步,74.6%认为教育行风较之其他行业风气要好。从实地评议情况看,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健全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工作方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与服务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这次评议工作紧密结合教育管理和行风建设实际,系统推动了各地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行风问题,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阶段,教育部将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在扎实做好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好、运用好这次评议工作成果,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充分运用行风评议成果。以适当方式在教育系统通报评议整体情况,形成各省份教育行风评议情况反馈报告,向省级政府主管领导和教育部门反馈,同时提出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开展评议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搭建工作交流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经验,营造抓行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推进行风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责任制的工作内容、规范要求、责任主体、考核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基层;研究制定《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始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深化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着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难题,以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为抓手,务求取得实效;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以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抓手,切实减轻群众经济和学生课业负担;巩固、深化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确保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任务;结合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研究出台有效化解有偿补课的工作措施。四是强化教育行风监督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学校信息公开为主要载体,加大国家重大教育惠民工程、教育考试招生、教育收费等方面政策公开与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渠道,更加注重群众信访件办结率。推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社会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大行风问题反馈通报和督查督办力度,更加注重查处结果通报。结合落实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出教育行风问题零投诉县(区、市)和零投诉学校建设目标,力争群众对教育行风问题的反映明显下降,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据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