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通知下发后,我校党委、行政、纪委高度重视,通过网络、广播、专题讲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创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和条件。全校15个党总支均于4月9日前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并书面报告学习讨论情况。经济与政治学院党总支结合高校出现的腐败案件进行了讨论,认为在廉政建设方面,要做好“自律”和“他律”的结合,要在教学、科研、职称评聘、出国进修、年终分配及对学生“奖、贷、勤、补、减”等方面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做好院务公开,按章办事。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岗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历社学院院长申满秀说“历社学院换了新班子,对我来说是动力与压力并存。既然组织把我放到了院长的岗位,我就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边干边学,向实践学习,同时要以《廉政准则》要求自己,勤政廉政,率先垂范。”此外,文学院党政领导在学习讨论会上宣读了廉政承诺,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职技院党总支全体参会人员签定了“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数计院党总支成立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领导小组;物电学院党总支也将于4月底出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