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贵州省修文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修文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购销公司”)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修文县纪委立即进行核实和立案审查。经查,该公司副经理郭臣英自2010年1月以来,违反廉洁自律,违规在穗丰公司领取报酬22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公司收支款项长期不纳入法定账户核算,涉及收支发生额5300余万元存于个人帐户;伙同公司经理李某某套取、私分公司资金19万余元;个人领取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贴48万余元。
郭臣英出生在贫寒的工人家庭,十二岁时父亲因病去世,丢下她们母女5人相依为命。在经济落后、物质匮乏的年代里,母亲艰难的把她们姐妹拉扯大。后来,郭臣英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粮食系统工作,在组织的培养和她个人的努力下,郭臣英逐步成长为一名粮管干部。
2003年,修文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资金匹配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政策性的退耕还林款发放、低保粮、救济粮、学生营养午餐粮油配送等业务工作。郭臣英担任公司副经理,负责购销公司资金管理、物资分配等“含金量”的决定权。
2009年,为做好县级粮油储备,经修文县人民政府同意,由该县级财政出资50万元成立修文县穗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丰公司”)。县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穗丰公司与购销公司合署办公,工资来源、待遇按原渠道不变,不能在穗丰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郭臣英却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心存侥幸,违规在穗丰公司领取报酬22万余元。
信仰缺失,郭臣英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越加膨胀,被买基金、炒股票、“放高高”获利的生活方式所吸引,内心慢慢变质,私欲持续膨胀,由一名值得信赖的“粮仓”干部蜕变成了可怕的“硕鼠”。
“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基本上没有认真组织学习过,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只是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在郭臣英看来,学习教育都没有真正的作用,还不如捞点好处更实惠。“自己年过半百,在位的日子屈指可数,如果不抓紧多捞收入,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正是这种心理作祟使他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自2009年起,该公司在轮换县级储备粮油和采购低保粮油时,采用“低价购入、高价入帐”和“高价售出、低价入帐”等方式,套取200多万元资金进了郭臣英等人的腰包,这些钱除了公司以送礼、跑项目等名义挥霍外,单位职工私分了100多万元,郭臣英本人从中获取了10多万元。
“以提取活动经费的名义提取价差,每次提取2万多到4万多不等,都二一添作五把它平分了。”郭臣英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无视法纪、缺乏敬畏、放弃约束的思想越加蔓延,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本是管理粮仓,却养肥了“硕鼠”。
2017年7月,郭臣英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