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目前,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盘州市森林公安局柏果派出所一级警员何维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月19日21时许,何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依法抽血送检,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9.82mg/100mL,超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何维受到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何维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重新确定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
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刘道荣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8日21时许,刘道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六枝特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刘道荣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刘道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六枝特区岩脚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田径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28日20时许,田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六枝特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田径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田径此前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处分后本次又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钟山区红岩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孙亮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25日21时许,孙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孙亮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孙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上率下当表率,身体力行做示范。但从上述违纪违法问题来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放松自我要求,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通报强调,对上述问题进行通报,旨在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也是谆谆叮咛、拳拳关爱。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律底线,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做国家法规制度的忠诚践行者。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把激浊扬清进行到底,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要深挖细查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