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原局长莫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中秋及2019年春节前,莫飞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并收受送予的53度飞天茅台酒8瓶、和天下香烟8条、礼金1万元。2020年5月,莫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开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陆定军违规送礼金问题。2016至2019年,陆定军为谋求职务提拔和工作调动,先后送予国家公职人员张某某(另案处理)礼金共计4.5万元。2021年1月,陆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涉及款项予以收缴。
三、息烽县养龙司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蔡艇违规收受费用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蔡艇在养龙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及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假借收取“申请微企补助保证金”名义,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费用共计6.5万元。2021年2月,蔡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涉及款项均已退还。
四、白云区牛场乡小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清友违规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张清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予国家公职人员王某(另案处理)礼金共计2万元。2019年12月,张清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款项予以收缴。
五、修文县龙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原临聘人员张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张奎在参与龙场镇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 “和天下”香烟3条、现金4万元。张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修文县龙场街道办事处对张奎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严守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纠治“四风”,持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清正廉洁过节,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