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贵阳白云区纪委对辖区内较高档的酒店和饭店开展了多轮公款消费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白云区第一小学在2014年10月至11月短短两个月时间,在两家酒店开具了9张餐饮消费发票,其中部分为连号发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校实际只消费了4次,均为违规公务接待,四次的消费金额分别为1476元、2320元、1698元和1700元。该校为规避监管,在开具发票时,故意将1476元的消费金额拆分成金额为976元和500元的两张发票,将2320元的消费金额拆分成886元、720元和714元的三张发票,将1698元的消费金额拆分成两张849元的发票,将1700元的消费金额拆分800元和900元的两张发票,9张发票均已在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销。 白云区第一小学就餐金额超标,故意拆分消费发票,系违规公款接待,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行为。该校明知大额的公款接待是检查的重点,为规避检查,故意将消费金额拆分成几次消费报销。区纪委给予该校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通过对该案件的查处,表现出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少数党员干部仍无视纪律红线,依然顶风违纪,一些公款吃喝行为不是应声而止,而是重压之下花样翻新穿上“隐身衣”,躲进了“青纱帐”。白云区第一小学化整为零的行为,只是新时期违规公款吃喝新“变种”的情形之一,在监督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公款吃喝的新苗头性问题,将有可能成为一下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瞒天过海,虚增就餐人数,实际是5人就餐的,虚报为20人,这样便将本应高消费、超标准就餐变为合规行为。二是偷梁换柱,将公款吃喝费用以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维修等形式进行报销。三是暗度陈仓,违规组织单位部门聚餐及其它娱乐活动,事前要求职工个人按人头交纳活动经费,美其名曰职工个人行为,非单位组织,以防被举报和被纪检部门检查到,待事后风平浪静时再由单位用公款从其它渠道将此笔费用返还给职工个人。又或是职工个人象征性交一点费用,其余费用均由公款列支,以达到公款吃喝的目的。 针对公款吃喝的“变种”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监督,鼓励媒体监督、网络监督。二是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情况追踪机制;三是从制度上建立透明、全面的三公消费公开机制。所有使用公款的单位,不仅需要公开支出的总数,更需要公开每笔支出的明细,不仅需要公开支出的结果,更需要公开预算、支出、决算的全过程,让每笔钱都有账可查,有据可寻。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变相违规公款吃喝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坚决堵住公款吃喝漏洞。
(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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