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姓公,不能私用,这是常识,却未消停过,一些党员干部老是想打纪律规矩的“擦边球”,搭上权力的方便车,打着上下班的幌子,顺道送送亲属,办点私事。
颜拥军在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期间就因公车私用,接送其女放学、其妻上班,被西秀区纪委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2月,西秀区纪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颜拥军存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在初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属实后,2015年1月,西秀区纪委对颜拥军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原来,从2014年6月起,驾驶员许某驾驶公务车辆负责接送颜拥军上下班。2014年11月,因颜拥军与许某在车辆使用调配上发生意见分歧,之后颜拥军便安排区总工会副主席任某临时负责驾驶。除区总工会日常办公使用外,该车主要用于接送颜拥军、任某上下班,平时就停放在颜拥军、任某所在住宅小区内。
“喂,你在哪点?把车钥匙给我,我要用下车。”
2014年11月28日晚上9点左右,颜拥军拨通了任某的电话,告诉她自己需要用车,让任尚玲把车钥匙拿给他。颜拥军驾车带着妻子吴某到安顺军分区路口把女儿接回家后,便将车钥匙给了任某。几天后,2014年12月1日上午8点左右,任某与往常一样开车接颜拥军去上班,颜拥军以顺路为由,让妻子吴某搭车同行。
令颜拥军没想到的是,就在其妻女搭上权力的顺风车之时,群众的举报也随之而来。
“这是有人故意整我,不就是顺路搭个车嘛,有必要这样上纲上线吗?”面对调查组的同志,颜拥军感觉自己有点冤。
“八项规定出台这么久了,你不会不知道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守纪律、讲规矩,不是吗?”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是说说而已,组织的严格要求绝不是和谁过不去,这是一种关心和保护。”调查组的同志说。
最终,颜拥军认识到了自己违纪行为的错误,自愿接受组织的处分。
的确,正如颜拥军一样,我们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因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一点小方便、小好处,一点一点越过了纪律规矩的底线,有的甚是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