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厚伦因为违规上人民网了”,“肖厚伦被省纪委通报了”,“老肖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呢”……
6月7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干部职工纷纷谈论着刚被市区纪委通报的肖厚伦违纪案。
肖厚伦,汇川区董公寺镇派出所社区民警、三级警督,因为二瓶酒和一条烟于2014年12月被汇川区纪委立案调查后移交区公安分局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仅追缴违纪所得,连年终奖金也一并被扣了。
2012年,肖厚伦作为汇川区董公寺镇金星村的包片民警,在为辖区内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协调修筑堡坎事宜时,妥善解决了问题,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刘某由此与肖厚伦结识,并相互留了联系电话,时有联系。为了感谢肖厚伦,刘某于2012年12月29日,主动为肖厚伦的私家车加油400元;2013年春节,刘某又再次赠送肖厚伦一条价值350元的烟和两瓶共价值940元的习酒。
2014年11月20日,汇川区纪委得到群众举报,反映肖厚伦上述问题,区纪委领导分析后认为“该案案件线索清晰,证据确凿,在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热潮中,还有人胆敢顶风违纪,这样的典型必须启动快查快审快结程序”。不到10天时间,肖厚伦案尘埃落定,汇川区纪委查清了肖厚伦案事实,并移交汇川区公安分局给予了其党纪处分。
“二瓶酒和一条烟,驾驶一次公车就被党内警告处分,还被扣了年终奖金,太不划算了”,“中央八项规定真是严起来了”……单位上、网络上讨论热烈。有的还说,“这样的事,要在以前还认为是人之常情。”甚至当初企业老板主动提出为肖厚伦私车加400元油时,也说“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汇川区纪委负责人说:“一条烟、两瓶酒事虽小,但事关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才能巩固“八项规定”成果,才能唤醒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遵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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