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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有哪些难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5-25 点击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态度转变不彻底,把作风建设视为“一阵风”,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青春指出,“四风”问题实质上就是权力滥用,纠“四风”关乎的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督促制度落实难在督促个人从严从实执行政策规定。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转变不彻底,把作风建设视为“一阵风”,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顶风违纪的侥幸心理依然突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金晓东表示,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态度上还不够坚决。如区纪委查处的区卫生局下属疾病预防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中央八项规定虽已出台,但区卫生局下属疾病预防控中心仍顶风违纪,以虚列账目的方式,使用专项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发放,全案共计购买商业预付卡价值人民币43.8万元,相关责任人最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案中的区疾控中心负责人杨某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表示是想通过发放津贴补贴来笼络人心,在下属中树立威信,便于自己开展工作,这说明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惯性思维、侥幸心理作祟。

  还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局面可控,形势好转,存在放松想法。

  监督检查手段太少

  一阵风的暗访难以给“四风”以威慑力。

  “现在查纠‘四风’问题一般都是暗访为主,但由于圈子小熟人多,很容易被发现而失效。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邱镇尧坦言。

  浙江省苍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曾上俊指出,当前对于一些“四风”典型问题的查处主要是通过线索发现,特别是网络舆情、投诉举报发现,自身手段太少,往往是“闻风而动”。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明表示,现在查办“四风”案件主要还是依靠纪委人员谈话,综合利用公安、税务、工商、审计等专业力量以及科技手段还很少,书证、物证、影像资料等客观证据的获取与固定依然是个瓶颈。

  山东省东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冬云则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对有些问题鞭长莫及。如,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的人员、外出办事的干部成了“自由人”,完全靠其本人的自觉性来约束。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监督信息不对称,想监督也是“力不从心”。

  难以打破“人情网”

  纪检监察干部碍情怯面,顾虑重重,对不良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纪不严现象“涛声依旧”。

  江苏省某县级市纪委书记曾在纪委班子会上说过,准备全市的机关作风通报大会,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人,结果有16名科级以上干部来说情。这些情况的存在,确实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纠“四风”的社会氛围虽然已经形成,但纪检监察干部和家人与被查纠对象在同一座城市或同一区域的某一系统工作,下手猛了,纠“狠”了,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威胁和孤立。

  江西省井冈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姚九华认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在监督执纪问责时,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纪不严现象“涛声依旧”。

  湖北省钟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晖表示,县一级,区域不大,熟人比较多,低头不见抬头见,乡情观念重,且一些“四风”问题与乡土风俗相互交融,执纪监督易受到干扰。如在处理农村党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一些当事人碍于乡情,不愿配合作证。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四风”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领域广、范围大,仅靠纪检监察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同时,现在地方年度目标考核,都是多方参与的综合考核,如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势必在执纪纠风中损害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受到处理的对象可能会利用考核考评的机会对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报复,直接损害纪检监察干部的利益。为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纠正“四风”职责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顾忌。

  “四风”问题发现难

  “四风”问题表现形式日趋隐蔽化,个别单位借用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车辆逃避检查;将超标准公务消费化整为零、分散报销,这些都给查处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风’顽疾如收送‘红包’礼金、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已经披上‘隐身衣’,隐蔽化趋势越加明显。”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松直言,有的领导干部明面上不收送‘红包’礼金,私底下通过“电子红包”等新手段钻空子,逃避监管;还有的地方或部门巧立名目,打着参加培训学习的幌子,干着公款旅游的事。如,区纪委查处的惠城区一起公款旅游案件,该社区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私自利用公款组织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和党员到河南郑州、洛阳、开封等地旅游,所有款项均以“参观学习费”在社区居委会账目中列支。这些“四风”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导致“四风”问题纠而不止,加大了纠正“四风”工作的难度。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忆指出,当前,明目张胆地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问题少了,“四风”问题表现形式日趋隐蔽化,穿上了“隐身衣”,公款吃喝由明转暗,转移到家庭、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这些隐身的“四风”问题难以发现。

  吉林省永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杰也坦言,他们在检查中确实发现很多隐身的“四风”问题。如,个别单位借用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车辆逃避检查;将超标准公务消费化整为零、分散报销;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这些都给他们的查处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风”问题取证难

  一些工商业主为追求个人利益为违纪人员打掩护,造成查办“四风”问题固定证据难。

  山东省新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长勇认为,“四风”问题存在很大的随机性,违纪证据受时间和空间环境的影响大,违纪人员串供、毁证的机会多,一些工商业主为追求个人利益为违纪人员打掩护,造成查办“四风”问题固定证据难。

  江西省于都县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由于“四风”问题出现了“变异”,变得更为隐蔽,更不易觉察,导致“四风”问题取证难。如,电子“红包”送礼问题。电子“红包”的传送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调查取证也只能通过技术手段从数以亿计的海量数据中筛查可疑线索,找出异常支付、异常交易的蛛丝马迹,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现有情况而言,一时间很难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监控这个庞大的交易体系。

  福建省顺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清才指出,“四风”问题的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为群众举报和县纪委组织检查发现。部分领导怕查处“四风”问题影响到单位的荣誉和评优评先等,不仅不主动报告而且还遮遮掩掩,存在着“主责部门不愿报告,同级纪委不敢监督”问题。此外,手段趋向隐蔽化和智能化,比如有些通过倒查发票发现的线索,当事人采取变通入账方式造成无法核实,无法取得证据。

  四川省凉山州纪委一名干部表示,现在纠正“四风”问题确实存在调查取证难的现象,群众的来信来访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之间存在时间差,现场情况与群众举报时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部分证据已灭失。变种的“四风”问题涉及面广,调查取证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而且这些问题往往是动态的,因缺乏录音、录像等现场证据,违纪人员往往不承认。

  “四风”问题监督难

  各级纪委力量有限,明察暗访到“四风”问题的概率不高,形不成整体面上的全程监管。

  时间上难以无缝对接,监督难以全覆盖。监督不力,无法面面俱到。由于需要监督的对象群体极为庞大,有时处理起来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在不正之风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存在的情况下,监管的工作难度更大。许多“四风”问题都是发生在8小时之外,仅靠纪检监察干部每天都加班暗访不现实。再有下班后干部撒到各个角落,暗访也只能检查几个角落,再忙也忙不过来。

  山东省宁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仇义军表示,各级纪委力量有限,明察暗访到“四风”问题的概率不高,形不成整体面上的全程监管。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远没有纵到底、横到边,存在监督执纪问责的盲区。

  云南省陇川县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由于需要监督的对象群体极为庞大,有时处理起来难免让监管单位分身乏术,常常用“点”代替“面”的监督查处方式,收效不明显。而在不正之风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存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更大。

  同级监督难。“破解同级监督问题很困难,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瞻前顾后,对同级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有效监督。比如,有的单位违规向职工发放钱物,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看到一把手签字同意,明知有问题,却怕得罪领导和触碰大多数人的既得利益,而放下手中的监督权。”四川省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昭夏表示。(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