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五一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贵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近期,本网每周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清镇市水务局水资源科负责人龚冬艳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的“专家评审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湄潭县马山镇原党委书记龙卫东(现任湄潭县湄江镇党委书记)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中心血库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中心血库主任白桂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王学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和公款旅游费用被责令退赔。
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小学副校长吴限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德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桢组织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被责令退赔。
6.天柱县民政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民政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刘余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党政职务;党组原成员、副局长杨长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党政职务;党组原成员、纪检组长王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7.罗甸县疾控中心主任王良周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清退。
8.安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贺兴启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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