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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今年起提任副处以上干部须核查个人事项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3-05 点击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2月28日从江西省纪委获悉,为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常态,江西省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从今年起,凡是拟提任副处级以上干部、确定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干部“凡提必核”将成常态。

  该省规定,要把个人报告事项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通过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江西省委组织部直接抽查核实省管干部3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县处级干部1258名。(记者 孟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