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贵州省黔西南州监委首例留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万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作为州监委挂牌当天立案的全省留置第一案,万某受贿案从立案审查调查,到移送司法机关,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2个多月。短时间内办结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体现了黔西南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韩锡才和州纪委监委同志们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贯通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两项职责的能力。
一提起万某受贿问题,韩锡才愤然的情绪溢于言表,“要知道望谟县是贵州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他还拿权力换取个人利益!”但是,在纪检监察机关历练多年的韩锡才,并未因憎恨腐败而忘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初衷。
挺纪在前,是韩锡才和战友们的首要选择。 2016年,根据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州纪委督促望谟县纪委两次对万某进行函询、谈话,给他讲政策、讲法纪,希望他能主动把问题交代清楚。
然而,组织上的挽救,没能让万某从违纪违法的道路上“回头”,早有准备的万某暗中已经给老板 “退款”,企图瞒天过海,因而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
“对抗组织调查是最不能够容忍的。”韩锡才爱憎分明,每每遇到这种情况,他的火爆脾气就会按捺不住地窜出来,“执迷不悟,一定要让他尝到法纪的威严!”
2018年1月7日,万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此时,韩锡才和他的同事们仍然不放弃对一个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挽救。他们让万某重温入党誓词,回忆成长经历,体会组织关怀,终于,万某开始交代问题了。
可是,调查取证并非一帆风顺。据专案组掌握,2015年初,万某通过其前妻收受土地复垦项目工程老板15万元,但这笔钱的定性问题却让专案组同志感到困惑。“监委成立后,调查取得的证据要与刑事审判标准相一致。”证据审查组组长田霖说,当时,万某已经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笔钱能不能定性为他的受贿所得?难题摆到了韩锡才面前。
“围绕司法解释收集证据。”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司法专业又在纪检监察机关历练多年的韩锡才,对相关纪法规定了然于胸,“他们形式上离了婚,还要看他们是不是共同生活,经济是否独立。”调查组按照韩锡才的要求,调整外调方向,坐实了他们离婚后仍然在一起生活、共有经济财产的真相。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万某最终受到了纪法的严惩。该案成为贵州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标志性案例,展现了韩锡才和战友们纪法双施的实战运用。
过硬的本领、顽强的作风、不灭的激情,不仅使韩锡才勇于担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他还带出一支能拼善战的队伍。“2015年,我们室只有3个人”,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创说,韩锡才带着他们,临时抽调没有经验的年轻同志,同时调查了4名县处级干部。
那期间,他们日夜扑在案件上,初核调查、外围取证、深入谈话,因与调查对象谈话过多,韩锡才声带发炎不能发音,但他仍然以笔代言,坚持现场指导办案。就这样,3个多月时间,他们不仅查清了4名县处级干部的问题,还同步查办了州医院原院长、州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等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
在同事眼里,韩锡才是个纪法皆通的“专才”,韩锡才却说,他只是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几天不学习,就感到很恐慌。”正是靠着这种在实干中学懂弄通做实的钻劲儿,使他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时,始终保持着“来之能战”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