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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娜:女反渎局长的坚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9-08 点击量:
新闻来源:正义网 

 

 
 

近日,正义网《正义中国》栏目组前往河南省内黄县拍摄了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曹娜的先进事迹。

  曹娜,1976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曹娜带领的反渎职侵权局于20122月组建,只有5人,而5人在来反渎局之前都毫无反渎经验,一切从零开始。正是这支新队伍在刚成立一个多月就办理了轰动一时的“毒胶囊”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办案期间,他们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尽管办案过程受到层层阻力和干扰,但是全局人员齐心协力,制订了周密的方案,介入快并且取证时间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办理内黄县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某某(副科级)等三人涉嫌徇私枉法、受贿、妨害作证犯罪一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曹娜是同学,曹娜从办案一开始就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说情的人不断,同时案件的突破又异常艰难。然而,曹娜顶住压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选择了前者,她带领反渎干警翻阅大量卷宗,首先查实了王某某等三人的徇私枉法犯罪事实,固定了证据;然后,又突破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受贿的犯罪事实。从此,再也没有人为曾经的刑警大队队长说情了。最终,王某某等三人均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在内黄县乃至安阳市引起强烈震动。

众所周知,反渎工作不容易干好,曹娜作为反渎局长,肩负的压力很大。每次新上反渎案件,她既当指挥员,还要当侦查员。她负责案件的总体把握,既需要对案件线索作出准确评估,又得对案件的进展时时关注。当反渎干警遇到办案瓶颈,无法突破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曹娜都会亲自上阵,讲法律,讲政策,同时用扎扎实实的证据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的认罪。

2012年以来,曹娜带领反渎干警共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18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其中包括1 名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所办案件的实刑判决率达到66.7%,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310年有期徒刑的7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人。曹娜也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安阳市检察院“检察十杰”、“安阳市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人际关系,曹娜做到了大事讲原刚,小事讲风格。廉洁自律,公正不阿,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做到了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用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廉洁形象去影响人和感染人。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她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